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, 2018 级(五年制)、 2019级、 2020 级、 2021 级学生于 8 月 29 日(第 1 教学周周一)
开始上课, 集中二考将于 9 月 3 日和 4 日(第 1 教学周周六和周日) 进行。为维护正常教学和考试秩序,学校决定开展
期初教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1.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,学校督导组组长、教务处处长、教学质量管理处处长担任副组长,成员由督导组2副组长和教学质量管理处、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。
2.学院组建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要求学院工作组以院长为组长、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, 发挥好院级教学督导、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,做好期初教学检查相关安排, 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二、检查安排
(一)教学秩序
1.检查时间
8 月 29 日—9 月 9 日(第 1-2 教学周); 2022 级新生开展线上教学第 1 周;学校恢复线下教学第 1 周。
2.检查内容
课程开课情况。 重点检查期初课程依照教学计划的开课情况, 学院对期初开课课程的名称、 教师、 上课时间、开课
地址(含线下教室和线上教学平台信息)、学生出勤等情况要列出清单、落实检查人、实现检查全覆盖, 学校对各学院
开课情况进行抽查。课堂教学状态。 重点检查教师对课程的准备、课程教学组织与课堂讲课状态, 学生到课率、参与课堂互动、完成自学、测试等教学活动情况。 学院与学校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、及时解决问题、推荐优秀典型案例、 形成相关总结与评价。教学设施与环境。 任课教师、相关部门要提前检查开课课程教室的环境、设施及课程所需教学设备、用品等的准备
3与运行情况,及时解决相关问题,保障课程教学顺利开展。
(二)开学初二考秩序
1.检查时间
9 月 3 日和 4 日。
2.检查内容
学院对自行安排的分散考试课程及考生情况列表,落实监考、巡考人,重点检查学生按时参考情况与可能存在的替
考情况,及时处理违规事件,及时解决考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,做好检查记录,保障二考安排有序开展,二考过程公平、
公正、公开。 教务处、 教学质量管理处、 学校督导专家组对二考情况予以抽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制定检查方案。成立专门工作组,制定检查计划, 明确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。
2.严肃教学纪律。对于检查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,根据《大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》进行相关认定与
处理,线上教学比照执行。
3.汇总反馈结果。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认真落实。请各教学单位于 9 月 30
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(文科实验楼 B422 室), 电子稿发至 ,联系人:孙老师。
附件: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(模板)
教学质量管理处
2022 年 8 月 25 日